3月4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大隆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从立案到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用了不到24个小时。法庭的公正高效让双方当事人和家属都十分满意。
3月3日下午,神色疲倦的当事人梁某从藤县和平镇匆忙赶到岑溪市大隆法庭,向法官递交了一份离婚诉状。原来在2007年4月,梁某结识了居住在岑溪市梨木镇的廖某,并于同年9月份左右开始同居。2008年农历8月,二人生育一子, 但直到2009年6月双方才到岑溪市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双方一起到广东打工,由于双方生活习惯各异,导致争吵不断。2012年起廖某回了老家,双方开始分居。分居三年多的时间里,廖某都没有去联系梁某,双方感情宣告破裂。立案时,大隆法庭李思鹏庭长考虑到梁某来自外地,将外出打工的情况,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争取快速调解该案,使梁某免于往来奔波之苦,不误外出务工。于是,李庭长积极联系和努力劝说廖某,使其同意第二天上午在岑溪法院进行调解。在得知明天就可以调解后,梁某对急群众所急的法官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当天上午,双方按时到达岑溪法院。在李庭长的劝说下,廖某及其亲属表示理解原告的处境和心情,当庭同意调解离婚。最终二人达成了离婚协议。这时离梁某到法庭立案还不到24个小时。协议签订后,梁某十分感动地说:“感谢岑溪市法院依法公正办案,充分维护了我这个外地人的合法权益。用不到一天的时间,解决了困扰我三年的问题,实在非常感谢法官!”
(黄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