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妇联联合发文,对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进行命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下简称“未检办”)是全市检察系统中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部门)。
近年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积极响应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号召,以争创“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契机,以关爱女性、保护教育下一代为己任,创新维权思路,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途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
为规范“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该院与长洲区妇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日常工作;该院“未检办”精心打造了一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热心服务妇女儿童的专业人员队伍;以“2090228”咨询专线为依托,安排专人接听解答,及时引导妇女儿童当事人依法维权,为妇女儿童维权咨询提供便捷服务;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窗口,专门接待前来咨询、控告的妇女儿童,提供品牌服务;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查”的原则,简单案件快速审查,普通案件提速审查,打造出妇女儿童维权“高速通道”;完善与区妇联、区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对维权个案,由该院发出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函,由区司法局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区妇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深化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普法活动,强化妇女儿童维权宣传力度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律宣传活动。此外,还建立了专门的“妇女儿童维权岗”档案台账,定期分析研究妇女儿童维权法律事务,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和研判结果,为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岗”提供依据;编制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制度汇编》、《法律法规汇编》,供维权人员学习和遵守,也便于接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创建活动办公室经过书面审核、实地验收后决定对该院“未检办”进行正式命名。
(傅大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