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县城交通环境,切实有效缓解县城河西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在2015年春运期间,禁止货车在城区河西街道中心道路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大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拖拉机、挂车、低速载货汽车(黄牌)、危险化学运输车。
二、禁行时间:每天7时至23时。
三、禁行、禁停路段:
1、绣江路全路段;
2、西江路全路段;
3、登俊路全路段;
4、西厚路全路段;
5、桥西路全路段。
四、对确需进入城区河西街道装卸货物的货车,运输通行时间为当日23:00—次日7:00.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和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环卫、城建、市政等特种车辆不受禁行限制。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路段、禁行时段通行或停车的,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予以处罚;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予以记分。
七、本通告执行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3月15日。
(通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