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了,这个年过得就踏实喽,谢谢法官!” 2015年2月3日,蒙山法院夏宜人民法庭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陈某拿到调解书后对法官温建松感激地说道。
原来,2012年4月,做家具生意的原告陈某依合同向被告范某供货,初期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10000元货款,被告表示在2012年底还清欠款。结果没想到欠款一拖就是三年,陈某数次催还,但被告均以各种缘由进行推脱,无奈之下陈某只好将范某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欠款,过个安心年。
当庭审进行到辩论阶段时,法官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于是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你看,钱也欠了这么多年了,也应该还了,是吧?”温法官对被告问道。
“我也想还,只是现在一时半会拿不出那么多钱,能不能分期还。”被告说出自己的想法。
“大家都是生意人,讲信誉才能走得更远,谁都有困难时刻,但困难是暂时的,只要互谅互让,以后还是生意好伙伴。”温法官劝说道。
“只要他能保证还钱,我也没意见。”原告也体谅地回答。
经过法官的劝导及原、被告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范某从2015年7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给原告陈某某,直至给付完毕10000元欠款。
该院审判监督庭对本案庭审全程进行了监督评查。
(双方签协议书)
(卓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