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彭某在为雇主拆装空调时,趁其不备,将雇主家中价值2000余元的黄金首饰盗走,后彭某在帮朋友拉线时不慎被电击中,待生理机能恢复正常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犯罪事实。12月18日,万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9月10日,被告人彭某到梧州市某小区杜某某家中拆装空调时,趁雇主不注意,将其存放在房内衣柜处的黄金手镯、黄金吊坠等物品(共价值人民币2777元)盗走。盗窃得手后,彭某携带上述物品到朋友铺面帮忙拉电线,不小心被电击中,昏迷倒地,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在彭某出现休克状态时,妻子到医院认领其物品时发现该可疑物品,随即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被告人彭某在苏醒后竟完全忘记其盗窃的事实。直至2014年6月,待身体状况基本恢复正常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的彭某对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万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家中的重要财物要小心保管,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或柜子里,当家中有陌生人出入时,切记加强警惕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麻痹大意,让不法份子有机可乘,顺手牵羊。
(林思雅 张明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