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一对“80后”青年在相识短短二十天后便结婚。“闪婚”后妻子没过门便外出打工,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妻子更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岑溪法院审理终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
严小姐在1月2日经人介绍与冼某相识,经过几次交往,在对冼某不了解的情况下,加上亲朋戚友的劝说,在二十天后与冼某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双方还没有开始同居生活,严小姐便外出广东打工,极少与冼某联系。二人草率结婚,长期分居,加上性格各异,没有感情交流。严小姐萌生了离婚的想法,并多次电话、短信与冼某协商离婚。但因经济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最后,严小姐只得一纸诉状送到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经法院传票传唤,冼某却不愿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严小姐与冼某经人介绍相识,没有经过充分了解便草率成婚。婚后严小姐独自外出务工,与冼某无共同生活,未建立应有的夫妻感情,二人婚姻关系有名无实。依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作出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据了解,岑溪法院近年来受理的“闪婚”后离婚引发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多。为此,法官提醒: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对待婚姻需持严肃慎重的态度。在携手走进婚姻殿堂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对方,切勿草率地“闪婚”。
(梁振生 梁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