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公园抢劫学生被判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2-17  分享到:
 

两名中学生晚上经过潘塘公园时,遭到三人抢劫。三名外地人黄某、岑某、陈某原本是要到我市找工作的,结果身上的钱财被网上的黑中介骗光,三人为了能捞回些“本钱”,于是将黑手伸向了他人,趁夜深人静之时,对两名受害人实施抢劫,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经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20148月某日晚上,被告人黄某、岑某、陈某经事前商量,来到梧州市蝶山路蝶山里一级对出公园小路,由黄某持刀控制住被害人卢某,陈某控制住被害人毕某,岑某持刀对两名被害人实施搜身,抢得一部价值932元小米手机、一部价值765元的华为牌手机及现金40元。现被抢手机已被依法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岑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分工配合,积极实施作案,是起主要作用的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持刀具抢劫未成年人财物,可酌情从重处罚。

1212,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岑某、陈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江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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