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促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更好地推动法治梧州建设。”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梧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市上下掀起学习宪法、学习法律的热潮。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学军对这次活动提出要求,全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从文本走进每个人的生活,引导广大群众努力增强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创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梧州建设。
当天,由梧州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在鸳江丽港广场举行。来自中直、区直、市直的40多家部门、单位摆摊设点,纷纷通过设置横幅标语、法治案例宣传专栏、宪法知识展板等方式宣传宪法,现场有如一个“法律宣传大超市”。同时,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也面对面向市民宣传宪法及各类法律知识,并解答相关法律咨询。12月4日是国家第一个“宪法日”,又是全国普法日,市委政法委还联合市司法局、万秀区、长洲区610办,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悬挂反邪教宣传挂图、反邪教知识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通过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抵制邪教的意识,增强依法同邪教斗争的能力,共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5000多份。
“从近年来法院审判的案件情况看,部分官员总能轻易地表现出对宪法的‘不够尊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对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机制的不够完善,宪法基本难以被运用到审判判决书中去。”梧州市中级法院谢康法官说。
“无论是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还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前提是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宪法观念,让宪法文本进入千家万户。”市司法局局长蒙华感触。他认为,设立国家宪法日,通过开展各种参观、纪念和宣传活动,让公众亲身触摸宪法、感悟宪法,在抽象的宪法文本与具体的权利自由之间搭建感性联系,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的氛围。
“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机关、走进课堂、走进企业、走进村庄、走进企业、走进单位,把宪法精神融入市民素质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以及创建文明城市等具体实践活动,使宪法实施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让宪法深入到社会活动的各个层面。”蒙华补充说。
当天宣传活动围绕“弘扬宪法,建设法治梧州”的主题,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设置宪法知识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市民宣传宪法及各类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咨询。活动还组织市普法艺术团、演艺公司,通过文艺演出、互动游戏等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市民学法、用法、守法。
张学军书记表示,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源泉在公众心里,公民的宪法意识才是宪法得以实施和实现的根本保证。但在现实生活中,宪法的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宪法知识在社会上的普及程度还不高,人们对宪法及其所包含的精神、价值、理念认同度不够,宪法的作用主要局限于宣示层面,对国家生活的引领和规范还需进一步提升。
据介绍,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前后,梧州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组织司法人员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在梧州学院,大学生们纷纷表示,将加强对宪法的学习,自觉遵守宪法,努力争做守宪模范。全市有关单位和中小学也通过各种方式举行宪法日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
(李继远 高寒 战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