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司法所是基层政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一线组织和前沿阵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对于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我市司法所建设情况来看,截止至今年4月,我市所有的66个基层司法所全部争取到国债项目建设资金。因此,今年既是我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大建设之年,同时,又是对基层司法所收编为县(市、区)司法局派出机构的关键之年。如何在解放思想中破解这两个难题,更好地推进司法所建设,这是我今年要抓好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今年3月份以来,我带着这两个调研课题,带领班子成员多次深入7个县(市、区)的40多个司法所,采取“望、闻、问、切”的工作方法开展调研,大力破解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难题。
“望”,即实地察看。每到一个乡镇,我们就立即察看司法所的建设工地,详细询问进度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闻”,即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实地察看后,我们就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县、乡分管领导、县司法局长、司法所所长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收编直管工作的汇报,找准要重点突破的难点、关键点。
“问”,即求计问策。每到一个乡镇,我们都走访三、五个司法所人员、村支书、农村法律助理员、村民,热心和他们沟通、交流,征询他们对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建议,寻求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通过加强调研、深入督查,还有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目前,蒙山县、万秀区党委、县政府已下文,在全市率先将乡(镇)司法所收编为县司法局直接管理。其他县(市、区)的收编工作也在紧锣密鼓之中进行。在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方面,全市66个乡(镇)司法所已建成投入使用16所,完成主体建设6所,在建5所,其余的已进入施工前的筹备工作。
(作者系梧州市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