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不仅妨害社会正常管理秩序,更是容易诱发各种矛盾纠纷。日前,龙圩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赌博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贺某涛被以故意伤害罪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3月20日21时许,贺某涛与周某泉及一帮朋友在周某昌家中赌博。21日0时许,贺某涛与周某泉因是否将赌资收起来的问题发生争吵,贺某涛用手拿起一张四角木凳砸在周某泉额头处,致周某泉受伤倒地。经鉴定,周某泉左额部挫裂伤构成轻微伤,左侧额骨凹陷性骨折为轻伤一级,右侧第7、9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贺某涛赔偿了周某泉医药费3万元并取得谅解。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贺某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贺某涛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彭政 覃健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