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拐卖妇女“做媒”“媒人”变成囚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1-03  分享到:

 

以为自己只是好心做个“媒人”,帮别人“娶”了个老婆,不料却成了阶下囚,张某和甘某都懊悔不已。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拐卖妇女罪案件

20133月,覃某以400元的价格收买了一名无名氏聋哑妇女回家做老婆。不久,覃某发现该妇女不讲卫生,又不会讲话,就想将该妇女卖掉。后来,通过张某、甘某的介绍和联系,覃某以人民币3000元将该妇女卖给庞某为妻。

庭审中,张某、甘某均认为自己是好心做媒人,而不构成拐卖妇女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甘某二人明知覃某以出卖妇女为目的,仍然为覃某拐卖妇女介绍和联系卖主,属于共同犯罪。 张某、甘某二人也已触犯了刑法,构成拐卖妇女罪。

法院依法对主犯覃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从犯张某、甘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最终,张某、甘某二人由“媒人”变成了囚人。

(李瑞山 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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