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拮据遂起贼心,入室行窃被人发现后竟拿刀出来威胁。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今年33岁的黄某某是岑溪市归义镇人,平时无固定工作。7月3日,因手头紧张,黄某某苦思冥想决定铤而走险实施盗窃,于是来到岑溪市马路镇寻找目标。当日13时许,黄某某发现福塘二组莫某某家的房屋没有锁门,遂在门口假装敲门,见没有人应答便悄悄溜进屋子里面。当黄某某用铰钳将房内的柜子撬开时,被正好从卫生间出来的莫某某当场抓住,黄某某随即挣脱莫某某的手向屋外逃跑。为了不让闻讯赶来的村民追赶自己,黄某某竟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威胁村民,并声称自己有艾滋病,以抗拒抓捕。随后,村民用木棍将其刀具打落,并将其制服。
庭审中,黄某某刚开始辩称自己拿刀出来是为了自杀,但后来在大量证据的印证下,其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持刀抗拒抓捕的事实,并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党惠 王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