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和谐农事协会”作用 化解矛盾促平安和谐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16  分享到:
 

  蒙山县不断拓宽平安创建的范围,在文圩镇大龙村创建和谐农事协会民间组织,同时,结合自然村组的分布成立分会,分片负责,把村级自治组织延伸到村民小组,以农事议事室为载体,实行每月例会制度,积极开展宣传、调解、帮扶等系列活动,起到了法律宣传入民心、化解纠纷顺民意、信息畅通知民情的作用。近两年来,大龙村无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刑事案件零发生,有力提升了平安建设的社会效果。

  一、打造法律学习宣传站,法律宣传入民心

  和谐农事协会牵头协调组织无诉村屯无犯罪村屯创建培训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联系农村实际,利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法理结合,变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地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农事议事室、村民家中、田间地头,协会成员的身影无处不在,他们充分利用与村民易于沟通的优势,及时向村民宣传、讲解党和国家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市县村综治维稳工作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宣传协会章程、规章制度等,让村民进一步加深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村民对综治维稳工作和协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二、打造矛盾纠纷调处站,化解纠纷顺民意

  村两委人员少,处理群众纠纷常常是顾此失彼,而纠纷没能得到及时化解,又容易产生积怨引发冲突,甚至出现大动干戈的状况。基于群众的事情终归还得用群众的路线进行化解的理念,和谐农事协会应运而生,并在蒙山的平安建设中充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使稳定隐患底子清、情况明、信息灵,把和谐平安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村民推选的协会会长和成员大多是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和村中长者等,他们熟知农史、深谙农情、了解农俗,威望高、办事公道公正,群众基础良好。他们主动为村民调处矛盾纠纷,做到以情相通、以理服人,是村民公认的调解能手,使协会赢得了村民的高度信任。即使不能完全做到息事宁人,但以他们就在村民身边的优势,在纠纷发生之初即可介入,也能有效缓解矛盾,避免升级、激化,为下一步的调解工作打好基础。每个协会村两委都安排了相应的村干部负责联系,以便及时掌握协会动态,加强指导,共同为村民化解矛盾纠纷,为村民排忧解难。

  三、打造村情民意收集站,信息畅通知民情

  和谐农事协会坚持每月一例会,会员们集中村委会汇报情况、接受任务、讨论问题、交流沟通,真正做到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及时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意,畅通信息渠道。协会会员经常与村民直接沟通交流,及时解决村民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平时有人问、遇事有人管、难事有人帮,让村民有说事评理和反映问题的地方。在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作用、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工作的同时,也让村干部能够更快捷地了解掌握村情民意,把脉诊治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作者单位:黄振国,蒙山县委政法委;吴丽丽,梧州市委维稳办;黎倩瑜,梧州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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