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总会做服务员的陈某,和贩卖毒品的客人“投缘”交上了“朋友”,受赠10颗摇头丸和2包K粉,转手欲牟利让民警抓了个现行。2006年10月25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2006年6月底,年轻的陈某到市一夜总会做服务员时,认识了一个叫“老货”的常客,在包房提供服务的中经常见过“老货”及一起来的朋友吸食摇头丸和“K粉”等毒品,因性格开朗的缘故两人便觉得“投缘”成了朋友。10月5日凌晨2时陈某正要下班,两人在恒祥小区门口碰面,“老货”问陈某想不想赚钱,如果想就帮他卖摇头丸和“K粉”。陈某平时羡慕那些客人挥金如土的的潇洒豪情,而自己天天工作到凌晨两、三点一个月的工资不及一瓶酒钱,心想,趁机捞上一把金过上富足的日子,但心里隐约的又怕犯法被抓。“老货”见其犹豫不决但又不拒绝,就从身上拿出两袋摇头丸(一袋四粒,另一袋六粒)和两袋“K粉”(重约1克)给陈某,说这些摇头丸和“K粉”当是他送的开头礼,若销路好他以后能合作下去再谈分成。求财心切的陈某这一下子眼里只有利而将法律抛之脑后,马上将接过来收好。10月7日22时许,陈某与买家在市政府广场停车场交易的时候,被巡逻经过的民警抓了个现行。在人证物证确凿的情况下,陈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贩卖摇头丸和K粉的犯罪事实。
通讯员 覃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