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检察院:达标和争先创优实现双丰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5-25  分享到:

 

以创建“四化”检察院为契机

达标和争先创优实现双丰收

 

日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喜讯:该院创建“四化”检察院提前一年顺利达标,“四化”量化考核在梧州市七个基层检察院排名中一举跃上第二名。

这个喜讯,让长洲区检察院领导和全体干警充分感受到拼搏和成功的喜悦,更让上级领导和其他检察院对这个广西检察干警人数最少的长洲区检察院刮目相看。

根据广西检察院制订下发的关于创建“四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办案规范化、办公现代化)检察院的文件精神和梧州市检察院的要求,2006年初,长洲区检察院被确定为2007年底前“四化”必须达标。

虽然被确定为第二批达标单位,但是长洲区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并没有因此而松一口气,而是决定把压力变动力,以“四化”创建活动为契机,努力促进各项检察业务跃上新台阶。为此该院领导主动向市院和全体干警立下目标:力争2006年底达标,并且力争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目标一定,长洲区检察院的领导就马上付之行动,针对“四化”检察院的标准,结合院的各项检察工作实际,逐条分析,找出自身差距,制订各项具体措施和目标责任,层层贯彻落实到各个分管副检察长、部门领导以及每一位干警,并做到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分析,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四化”创建和争先创优的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取得了喜人业绩。2006年,该院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176295人,人数同比上升54%,经审查后批准(决定)逮捕166261人,批准(决定)逮捕案件快结率达到85.2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0290人,人数同比上升36%,经审查提起(决定)公诉163258人,所受理移送审查(决定)起诉案件全部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提起(决定)公诉案件适用简化审和简易程序的案件占44.8%,案件结案率和审结案件准确率均为100%;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12人,其中大案611人,案件同比上升200%;侦查终结712人;立案侦查渎职案件11人。全年共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710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11人。

日前,经自治区检察院检查组检查和考核,长洲区检察院的“四化”创建工作得到了检查组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赞扬,以633.92分的高分,一举跃居梧州市七个基层院第二名,而且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办案规范化、办公现代化四大项分数均大大超出“四化”检察院的标准,成为梧州市第一批提前达标的基层检察院。

 

 

通讯员:李海清   马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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