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察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14  分享到: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察活动

2014420日开始到12月,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察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并依法予以监督纠正,查处一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专项检察活动将主要对本地区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三类罪犯”进行全面摸底,对“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逐人逐案登记建档。对减刑、假释案件重点检察罪犯计分考核超出一般标准、有立功表现、频繁调监、异地调监等案件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全面、深入、细致审查把关。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要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突出病情鉴定这个关键环节,通过审查病情鉴定意见、走访鉴定医院、进行重新鉴定等途径,重点检察原鉴定机构(人)的鉴定资格、鉴定意见是否正确、保外就医适用条款是否与病情相符、病情鉴定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标准、病情鉴定是否与本人病情相符,保外就医程序是否合法、病情鉴定是否存在伪造现象等。面向社会开通了0774-12309举报电话和www.12309.gov.cn举报网址,受理本地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举报。对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和纠正的情况。同时,采用书面形式对本地区5%以上的服刑罪犯进行谈话或问卷调查,利用检察官约见、检察信箱等途径,进一步畅通服刑罪犯及其家属进行检举和揭发等多种渠道,摸排线索。

(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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