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村民法律知识的“充电宝”
——梧州市抢占农家书屋示范点加强对农民学法普法教育
“这里有《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方面的书籍,我有空或者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就会来这里‘充电’,利用法律知识维权。”,1月13日上午,正在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竹湾村委的“农家书屋”看书的村民高兴地对记者说。
“现在梧州市广大农民农闲时通过到‘农家书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热情,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农民朋友把书屋誉为法律知识的‘充电宝’”梧州市司法局局长蒙华说。目前,梧州市的农家书屋建设步伐迅速,截至目前已建成农家书屋931家,实现全市862个行政村全覆盖。
把“充电宝”设到农民家门口
去年3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蒙山县黄村镇道冲村的一个农家书屋。该书屋坐落在村委会办公楼二楼,该书屋的阅览室约20多平方米,一边整齐地摆放着几排书架,另一边摆放着长长的书桌和椅子,角落里还摆放着电脑和电视机。“在这样舒适的环境下看书,能够让人静下心来阅读。”一胡姓村民说道,他正在因排水沟与邻居发生纠纷,“每隔两三日,我就来这里看些法律方面的书,这样自己可以依法维权。”。记者看见该农家书屋”配备了《物权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和各类法律法规小册子300余册,让农民有法可依、有法可寻,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该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由村支书、主任杜富华说:“以前农家书屋冷冷清清,现在热闹一些了,有的家长带孩子来看书,我们利用书屋普法。”
在长洲镇泗洲村的农家书屋特别能积聚起人气,管理员陈志军打开了阅览室里的一道门,原来门内藏着一个体检室。“村里每个季度都有计生检查,妇女们在检查前、上课前,可以在书屋里看书,慢慢地越来越多村民就知道这里有个免费的农家书屋。”陈志军说,“只要宣传发动得好,农家书屋就有吸引力。”
过去,很多农家书屋只提供书籍借还服务,其单一的功能难以满足群众对多样化文化娱乐活动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已成为农家书屋未来发展的新趋势。”长洲区科技文化体育局局长岑锦萍说,联建共管的模式可以赋予农家书屋更多功能,“以农家书屋为平台,共同打造党员活动室、妇女之家、计生与人口学校、残疾人之家、大学生驻点帮扶点、法律援助站等,定期组织科技、农业、司法到书屋开展科普知识讲座。”今后,农家书屋还将搬进已建成的村级服务中心,实现统一管理,农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充电’了。
“农家书屋”成普法宣传主阵地
去年以来,梧州市因地制宜,以农家书屋为平台,进一步整合农村普法教育资源,开展“送法进书屋、服务进农家”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和拓宽农家书屋的法治文化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去年3月11日早上8时,蒙山县法院夏宜法庭庭长温建松便早早带领全庭干警到瑶乡村寨开展普法活动。
夏宜瑶族乡六洛村位于海拔800多米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离婚、债务、山林权属等民间纠纷也随之而来。在农家书屋,看到法官的到来,瑶胞们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询问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官耐心的将《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对瑶胞进行普法宣传,解答他们提出的实际问题,并为他们发放法律书籍和便民诉讼卡。
梧州市司法局局长蒙华向记者介绍,为了扎实开展各类读书活动,全市各乡镇综合文化站集中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的农家书屋制作普法宣传专栏,发放农民工法律书籍、青少年法律读本等和农民朋友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普及法律知识,培养了一批懂法农民,提高了学法质量;同时联合各级司法机构,指导各农家书屋开展送法进农户活动;还收集、整理、印发有关法制宣传方面的信息,有效缓解农村群众获取法律信息难、外出维权难的问题;利用农家书屋作为法制宣传活动基地,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和学校创作以倡导文明新风,建设新农村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节目,依托“农家书屋”开展演出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
“在普法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各部门的力量,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学军感触地说,普法依法治理不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的职能,更应该唤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
通过法律知识“充电”利用法律武器维权
“今年4月份,我买了不合格的早稻种子,浪费了一季收成,损失很大。由于没有要发票,也没保留种子包装袋,生产公司和销售商互相踢皮球,多亏你这个‘土律师’的及时调解,使我的利益终于讨了回来,你真正为群众维权,真的太感谢你了。”是设到村里的‘巡回法律诊所’的法官帮我们找证据讨回公道。从那以后,他有难事都爱问问法官。”,“2013年11月17日,蒙山县文圩镇大龙村村民陈某紧紧握住村委主任梁宗海的手心存感激地说。
2013年4月初,村民陈某在镇上一农资店购买了20多斤的稻谷种子花去600多元,由于种子质量问题结果种下的稻谷失收,使陈某损失了4000多元。农资店的老板因为赔偿金额问题协商不下,陈某扬言得不到赔偿将召集人殴打老板。为了维权,陈某经常来到村里的农家书屋,看法律方面的书籍。去年11月,被当地誉为“土律师”的村委主任梁宗海会同法庭法官,在村里的农家书屋与老板进行调解,经过半天时间努力,黄某与老板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获得3000元的赔偿。
陈某感慨地说:“多亏了农家书屋让俺学到法律知识,让俺走上了利用法律武器维权这条路。”
目前,在梧州的广大农村,像陈某这样通过在农家书屋学到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维权的例子很多。
市司法局还定期安排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干警到农家书屋担任老师进行授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的一些涉法问题。目前,该市农家书屋培养出的“土律师”已到达500多人,农村中出现的一般性矛盾纠纷调解、经营合同签订、土地承包、村民法制教育、农民工法律援助等涉法问题,大都由他们处理,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为农民维权、调解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民警在农家书屋给“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上交通安全课
(李继远 桂 西 战 晟)